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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月份签订了一份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原本的工作时间是早上7:45到下午17:30,突然领到说调动改成下午14:30到晚上20:30,做了一个多月现在又说改成下午16:30到次日早上8:00,我不想做了,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才可以不赔偿是吗?万一用人单位不放我走是不是还是要赔偿? 合同上写的是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然后现在上的班是下午16:30到晚上12点,然后呆在那里一直到次日白天8点,12点后可以休息,就是不能回家,要应对突发事件。但是没有成人的床,都是小孩的床(我是幼师)。我可以直接辞职不赔偿吗?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告诉我工作地点改变了,也没有告诉我时间变了。。。。

其他 2009-03-06 09: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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