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3年我于前夫离婚,无财产分割,小孩归我抚养,前夫一次性给5000元补偿,2006年我和现丈夫结婚,现在我和现任丈夫买了一套房以我女儿的名字签订购房协议(我女儿未成年),请问我想把房屋产权证的监护人定义为我的现任丈夫可不可以,我前任丈夫还应有监护权吗?这房屋是我和我现任老公买的。

争议解决 2010-08-04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