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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于2009年5月下旬,到一家度假酒店工作。说好试用三个月后合同工资的。但直到现在未签合同,未加工资。我丈夫于2010年7月18号上交了辞职申请,但酒店以没有招到接手的为由,不予办理离职手续。请问,如果我丈夫提出双倍工资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能否通过法律手段,尽快地办理离职手续?

其他 2010-08-06 1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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