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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网上聊天,且有暧昧语言,什么我爱你啊,我想和你在一起啊之类的。可以算出轨吗?可以要赔偿吗?

离婚 2019-09-21 13:4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要结合其他证据,算思想上有出轨,,,,,,,,,,,,,,
  • 要结合其他证据,算思想上有出轨。
    【追问】请问,具体的证据偶包括什么呢? 我有聊天记录的截图和电话清单,这样可以吗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四种情况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该解释还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规定,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请求人无过错。
  •  1、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2、离婚诉讼的被告为无过错方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中未提出,在二审提出的,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未明确表示放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
  • 一般不属于。。
  • 可视为对感情不忠行为。
  • 你好,还需要其他证据。
  •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追问】只是聊天,连面都没见过,或者见过,我不知道。我知道的就是上网聊天。我偷偷进了他的QQ 偷看了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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