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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变动,原计划裁员,可由于种种原因我面临的是要变换我的工作性质,但是变换的工作我不能胜任,因为我现在处于哺乳期,所以我提出辞职.请问,第一,我辞职后该如何向公司讨要我生孩子可以报销的钱(公司一直以来只给当事人500元),以及我进公司前两年的保险?第二,我按公司规定休了3个月的产假,公司只发了基本工资,请问,休产假只发基本工资,是符合劳动法规定吗?第三,我在哺乳期,由于变换了工作性质我不能胜任而辞职,请问,我还可以向公司提出其他补偿吗?如公司对我以上要求不予以处理,请问我该如何做?谢谢!

争议解决 2008-11-05 17:2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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