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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破产前,企业职工个人承包了企业的三产,承包人自负盈亏,并且每年向企业缴纳承包费,在承包期间,企业多次向承包人借款100多万元,直到破产时也没有还,请问企业借承包人的钱是不是职工权益,应该怎么办?有希望要回来吗?

其他 2015-03-15 12: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应该属于普通债权而非劳动债权,可以申报,破产清偿。
    【追问】李律师谢谢您!排不到第一顺序,很难要回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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