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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10号晚上肚子痛,11号早上到医院检查输液,并向公司请3天病假,公司不同意,说输了液回公司上班,11号晚上回公司上班了,但12号肚子痛继续,也没到公司上班,12,13,14号这三天都在医院检查输液,医院出具了医疗证明书,15号回公司上班时,被告知继续休假,没说休多久,请问这算旷工嘛?请问公司该发工资吗?如果公司让我停薪留职一个月怎么办?

其他 2015-03-15 17: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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