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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私人经营的饭店里工作,刚开始去做的时候老板对我很好,后来因为一系列的事情导致我不想在那里干了,那天晚上他说当着很多客人与同事的面说我,我受不了了,我在上班时间走了,当天晚上我接到了另一个经理的电话,说第二天面谈,第二天我去谈了从12点半谈到4点多,我退出那个饭店,那个经理说我8月8号去拿工资,我昨天去了,他不但不给我工资,还说我给他造成了损失,我的工资没有了,他还说我以前有事请假一天扣三天工资 我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怎么才能要到我的工资?再者他无证经营可以告他吗?虽然他已经交了罚款!

其他 2010-08-09 0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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