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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二任丈夫是个无工作单位、在城市又买不起住房的城镇居民。三年前,在老家富阳以他姑姑的名义向同村村民买了一幢旧房,购房款是我丈夫兄弟俩共同出的(他哥哥情况跟他差不多),并立下书面约定:姑姑以赠与方式将该房产转到他们兄弟俩名下,以解决他们兄弟俩的住房问题。尔后,我们夫妻投资对该房屋进行加层扩建,结果他哥哥没拿出钱,所有钱都是我们夫妻出。去年该房屋原土地证所有者亡故,但我们又无法办理新的土地证和房产证。现在,我和我第二任丈夫关系不好,请问,我可以向法院主张对该房屋的财产所有权吗? 赠予书 现有XXX街道XX村居民XXX(人名)购买本村XXX(人名)的三间两层楼房{证号•••••},购买该房时由其侄儿XXX和XXX出资并返修,XXX本人决定将该房无偿赠予XXX和XXX两兄弟1,特写此凭证。 XXX

离婚 2010-08-11 09: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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