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和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由买方先付10万,待一个月内过户手续办理好后付清余额(为了双方的信誉,这10万块放在中介那),现在过了一个月,我绝对积极配合了办理过户手续,但房管部门却未办理。因实在没有办法,我想与买方协商,但买房态度坚决,说办理不好过户是我的责任,要取消合同并要求我需赔偿他的损失(补充说明:合同中没约定办理不好过户手续要如何赔偿),我所疑惑的是,从一开始我就在积极的履行义务,办理不好过户非我所愿,而且因为签订了合同,我也错过了和其他人的交易,我自己也有很大的损失,到底谁才应该赔偿,难道我积极履行了义务还要赔偿买房损失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他 2010-08-12 08:1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