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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间服装公司上班,去年公司在某商场开了一间直营店,我负责跟进事宜,期间向公司财务借支了9000多元作为物业管理保证金汇给商场,后来该店以加盟形式转让给了客户经营,再后来该店因故客户不再经营又将经营权还有公司,公司与客户财务结算之后并没有将9000多的款扣除造成损失,公司现在以我没有及时跟财务报销为由要我负全责,是否合理?

其他 2015-03-21 00: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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