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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包小工程的工头,带着民工外出打工。今日一民工在工地由于做非他本职的工作(自发)受伤。医药费已8000,明年还需4000。今年8000中我已经支付5000。我给他报了险,赔偿需要发票,但其拒给,一定要我先行赔偿再给发票。调节多次未果。我至今仍在外地,但他一定要我回去当面谈。此间在电话中多次答应给发票又出尔反尔。还说要告上法庭。请问律师,若真上法庭会怎样判决?诉讼费方面是不是由败诉方一律承担?谢谢

其他 2010-08-12 06: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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