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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实习阶段在一间私人工厂里工作,老板连面试都不用就让我直接上班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们工厂里所有的员工都是十二小时制两班倒的工作时间,每个星期有单休。因为是计件的,所以多劳多得,没有什么加班费,奖金,高温补贴和其他补贴的,总之就是除了自己计件的工资外其他都没有,更重要的是每月的工资只发一千块给职工当生活费,其他剩余工资都是年底发的,很多老员工上半年的工资都有上万的钱在老板那里没有得到的,要到年底才全部发,请问我单位的做法合法吗?现在我做了半个月感觉这里不好想辞职,我应该怎么想老板辞职呢?如果他不付我工资怎么办?我上班的时候老板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的,也没有出勤卡工资卡员工证等证件的,只发了一套工作服给我们员工。希望律师你能够给我一个详细的解答,教教我和我们的同事应该怎么做,怎么维权,或者怎么去投诉我们的工作单位,谢谢。

其他 2010-08-12 2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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