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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开了一个跆拳道馆,他出资金,我出技术和人力,他不参与经营,我负责每天上班经营,还要每天负责给学员上课,说的是给我百分之四十的净利润,我没有工资,上课也没有课时费,这种情况下我得到百分之四十的净利润合理吗??因为道馆刚刚起步,学员不多,净利润是刨去房租、日常支出、装修吗?我不太懂,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算算近两年几乎没利润,我又没有工资,如法生存啊!如果这样我这个算是什么入股?这个股份是一直存在,还是他随时都能解雇我?这样合理吗?像我这种情况怎样才是合理的?求解答!!谢谢!

其他 2020-01-21 19: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 技术入股能够成立公司说明这个技术是可以转让的无形资产,如果只是其中一个股东自己凭借自身劳动才能实施的技术,不可能成立公司,只能是合伙企业才允许以劳动入伙。
    资产作为入股的财产,应该将产权转移给公司,才算完成股本的支付。
    如果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将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那么说明这位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其他股东应提请董事会起诉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 要对市场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第一、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公司大部分是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它们缺乏规模效益,抗风险能力较弱,因而在经营上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第二、投资者的投机风险。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曾经给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想象空间,过高预期带来了狂热追捧,导致股价严重脱离业绩。随着市场投资理念的日趋成熟,缺乏业绩支撑的上涨行情可能会导致大起大落。
    第三、市场流动性风险。在中小企业板块上市的企业都是一些中小盘股,甚至是袖珍型的小盘股。由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的规模普遍比较小,因此可能会出现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公司股票在市场上容易被操纵,市场的投机性会比较大;二是公司股票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不强,大资金介入和退出容易引发股价的大幅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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