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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咨询公司上班,工作了四个多月,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一天公司老总早上突然宣布,公司效益不好,现在需要转行,现在做的这一行切了准备做其它的,今天下午大家就不用来上班了。大家听到这个消息太突然了,现在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工资了,问老总我们的工资什么时候给我们?老总说十天后我打电话给你们。大家也不知道说什么了,你看我,我看你,虽然心中很火,却发不出来。其中有一位员工问老总为什么要等十天?老总回答,你们不能说要我就给,我要算帐的,十天后来拿。大家都对劳动法不了解,老总既然约定了日期,那只有等到那一天了。但是老总留下了其中一位员工,并把她的工资发了。我想请问的是这位老总突然提出企业转行然后辞退人是不是合法,是不是就不需要提前通知我们?企业经营不善转行了我们被这个理由辞退了应该获得什么样的权利与赔偿?按照企业辞退员工的规定,应该在当日结清我们的工资,他为什么要等十天?如果十天后老总以各种理由拖欠或克扣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怎么维护作为一个劳动者的权利?

其他 2010-08-13 20: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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