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由于公司的搬迁,提前了一个月多跟房东说好搬家,并且在搬家前帮他找到租客,他同意了,并让我赶紧搬走,并且说到时候押金多少都会退给我。。。搬离前的晚上还跟房东确认过几次“不算违约”的前提下,我才搬走,当时电话是扬声器,在场有三人可以证明(一个我弟弟,另一个现在的租客)可是当我搬走以后,房东迟迟不退押金,于是我电话过去。房东当场翻脸说:从来没有说我不违约的,一定要扣我押金,还说要按合同走。”我3月15号搬走的,租金每19月缴的,就是这个月没交,合同上没对未缴纳租金或者延迟有任何的规定,违约不违约都只是通过电话沟通的。电话录音只有后面跟他提我要搬回去住的录音,他直接挂断电话了。。。。。。现在我手上还有之前的租房合同,到6月19号才到期(合同并未过户和交接给房东),房东从4月17日开始已另租他人,合同签订的时间是3月16日。我能告房东违约吗?我能告倒他吗?

其他 2015-03-24 0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