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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4年进入公司,公司在2007年与我签定了3年合同,今年8月31日到期,公司口头通知我不在续签合同,我现在在住院治病,公司是否违法?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其他 2010-08-19 17: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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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龄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10年的,有9个月医疗期(在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相加计算),按照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应当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效力应顺延到医疗期满。你需要提供更详细的信息才能确定是否有权要求单位顺延合同效力。建议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确定自己有无权利后在决定是否向单位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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