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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该私企(广告公司)工作四年,现生育3个月,公司老板打来叫我上班,我孩子没人带,只能跟老板说至少要9月中旬才可以上班,老板即说叫我安心带孩子,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本人5月生育,剖宫产,产后遗留症多,身体虚弱,还在治疗当中,况且生育至少有5个半月的假期,况且本人还在哺乳假期中,老板的方法是动之以情,想我不求赔偿即解除合同,现本人的生育津贴还未划至本人帐上,请问本人该如何是好?

其他 2010-08-16 16: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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