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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100619开始做XX分公司雪糕超市短期促销员,合同是签到20100818日的,当时促销督导说要我星期六,星期天加班,和我交接的女孩告诉我加班一天有60块钱,20100730公司通知8月份不用做了,当时还没有发6月份工资(合同写的是每个月28号发工资)到8月6号发了工资我发现我的加班工资没有,我就打电话给促销督导反映这一情况,促销督导以他当时只说加班没有说加班工资为由说让加班是义务加班,没有工资。后来我和伊利公司主管说,主管说“谁让你加班你去找谁要”。后来我又收到促销督导发来短信,说她已离职,有什么事情不要在找她。 我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在网上查到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知道成功率有多少,我的加班费还能不能要回来,请帮帮我!谢谢

仲裁 2010-08-16 09: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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