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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于2007年4月4日协议离婚,16岁的男孩归我哥抚养,离婚协议中双方就婚前财产和房产进行了分配,并在协议中达成一致意见,孩子由我哥带着,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孩子今后在学习及生活上的费用,孩子也可以任意去见他的母亲.现在我哥已离婚三年多了,在这三年里孩子的母亲以办完手续后口头说了一句孩子上高中的三年费用我不管为由一直拒支孩子的费用,如今孩子要上大学了,我哥要求孩子的母亲履行当初协议上的责任,让她均摊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孩子的母亲却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为由再次拒绝支付孩子的费用,并大闹说孩子是你们家的孙男嫡女,我没有权力和义务养活你们家的孙男嫡女.请问我哥的前妻的这种做法我们该不该向法院起诉她?她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合理吗?法院会受理吗?

争议解决 2010-08-15 22: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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