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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您好我母亲在自家住宅休息时候,听见屋后林地里有较大动静,因为屋后林地是属于集体的林地不属于个人,以为有人在盗伐树木,便起身去屋后查看,当我母亲走到伐树的位置时候,伐树者说了这里在伐树,由于母亲没有听的很清楚便走近查看,在没有来得及的反应下被已经伐好的树木突然倒下砸到胸腔导致肋骨断裂三根,在医院住院一个月整,医药费花了三万四千元左右,我父亲在医院也陪护一个月,另外的交通费,伙食,误工,所有费用都不在内,现在伐树者只愿意赔偿医药费用的65%,其他的都不愿意在赔偿,我们不同意。由于伐树者所伐的树木不是他自己家的,这是有盗伐林木之嫌疑。请问律师在这个事故中我母亲和伐木者是谁的过错,而伐木者又该承担多少责任,请给个法律依据和解释。谢谢

其他 2015-03-27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双方分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追问】李律师我想问一下,我所说的是事实,没有夸张虚假成分,但是伐树方有他雇佣的3个伐树工给他做证人说他们当时提醒过我母亲这里有危险,但是我母亲说当时她过去的时候并没有人。但我们也有当时现场伐树留下的痕迹,并且他这是偷伐树木,本身就有过错。这该怎么赔偿,请问赔偿比例是多少。
    【回答】对方是否提醒、对您母亲是否起到了必要的保护、您母亲是否做到了应做的注意等都是应考虑的因素。对方非法伐木,也是法官考量的因素之一。按我的观点,对方应付主要责任。
  • 伐木者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 如对责任分担不能达成一致,则起诉由法院根据双方能够用证据证明的事实判决责任的大小。
    【追问】之前法院进行过一次调节,但是我们对医药费的65%的赔偿不能够接受,伐树的一方有他三个雇佣的伐树工给他做证明说,当时提醒过我母亲这里在伐木,但是我母亲说到达伐树附近时候,旁边并没有人,并且我们有他伐木现场遗留的证据,照片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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