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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8年我和同学分别借钱给我亲戚,金额40多万元,年利率20%,借据是分开打的,每年结算(借款期都是以一年为期),把老本金加利息和新本金从新打借条给我和同学,利息不变,到2013年12月28到期,从我亲戚那里取回75万元,余25万元在亲戚处。至此,我同学的钱已经全部结清,余下的25万元我再加20万元新本金共计45万元以我的名继续借给我亲戚,并开具了借据,年利率20%二、过了几个月,我这个同学从新又借15万元给我同学,并开具了新借据,年利率20%。三、至此我和同学借给我亲戚的钱总计是(45万元+15万元)60万元。四、到2014年11月突然接到我亲戚的通知,说所有的钱亏了,如果要偿还,必须要扣除多年来所有的利息,只还本金,而且还款时间不定,也不能计利息。不同意你们就去打官司。五、我和同学坚决不同意,考虑到关系,同意结算前(2013年12月28)的利息不扣除,结算后的利息扣除,我亲戚不同意,态度强硬,我和同学无可奈何,毕竟钱在亲戚手里,六、事后得知,我亲戚的钱是借给他的亲戚李某在社会上到处投资,这个李某由于借钱比较多,无法兑现,当地法院不受理立案,所以,我的亲戚认为我们的钱被他借给李某去了,同样的道理,我们去法院和他打官司法院肯定不会受理立案,是真的吗,七、特请教,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去法院打官司吗,法院可以立案吗

其他 2015-03-30 15: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肯定可以立案的,在娄底只是几家大的公司民间借贷不太好立案,象个人之间的借贷,立案容易。欢迎来电咨询。
  •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求还款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对方违约不还,需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您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诉讼维权,否则过了诉讼时效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 可以起诉追讨,如需律师为您代理,可来电详谈。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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