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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4.2.24开始在园区一家美甲沙龙工作,前11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老板和员工签订了一份两年的培训合同,规定每月培训费300,合计7200,如中途离职需要赔偿老板合同剩余月份*300.上班第一天还收取了1000押金。我们每天工作12小时,做3休一,平常晚上加班也未支付加班费。今年3.1我写了辞职信自动离职,当天就没有上班,现在公司未发放我二月份工资,请问合理吗?在就职一年时间里面只有一次去南京培训的机会(当天就回来了,是供应商提供的免费培训),还有一次为期两天的外聘老师培训(同样是供应商那边的老师,不知是否有支付费用),两次培训都未另外签订培训协议。平时公司自己有内部培训,但是都是巩固一些基础内容。

其他 2015-03-30 22: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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