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2014年年底,收到过房屋管理局送来的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但因送达日期与签发日期不符,要求拆迁人员送来正确时间的裁决书,结果一直未送来,今年3月中旬,直接送来一份催告书,今天又送来一份法院的行政传票,案由:拆迁,事由:谈话,想了解一下,这样是不是法院就已经对此事立案了,谈话之后,到执行强拆时,中间还有什么过程,作为被拆迁人,应用什么方法,或者以什么态度,来积极的面对这件事情,做到争取最大的权益呢?

拆迁补偿 2018-02-03 17:2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