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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打算另签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可行。 主要防止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将公司的客户资料等商业秘密外泄。 约束员工离职后,1年内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员工月收入税后3000,补偿是离职后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月支付。金额多少比较合适。 若员工拒签,该如何处理。急问,盼尽快回复,谢谢。

其他 2010-08-19 17: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专门签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以对竞业限制的相关权利义务、责任进行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最好是按月支付,金额双方可以协商,一般为工资的20%-50%。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你好,已回复,请在一对一的咨询中查收。
  •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额没有具体规定; 因为是协议,员工有权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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