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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份,我与他人签订了房屋出售协议,他先付了定金,可是现在屋价格回落了,他不要了,可在这五个月中,其他人给我更高的价格我都没有再卖,现在他不要了,应不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诉讼 2011-10-26 09: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售房屋手术和材料:1、契税,买方交纳。成交价的1.5%;
    2、土地出让金,买方交纳,成本价房: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1560再乘以1%。
    3、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成交价的千分之0.5。
    4、原产权为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上市出售时应补成成本价后方可上市,补交金额为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6%。
    5、办理过户需要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的意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买卖双方的个人名章,无章可不提供。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到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物中心,就是房管局。
    夫妻一方,或者其他共有权人(比如同居产生的共有),因为“共有房产”被出售,权力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 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需要咨询或者委托可以电话联系我 --------- 哈尔滨何律师
  • 协商不成可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全面履行房屋出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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