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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10年前再婚(继父带女儿一起),现在居住的房子现价值100w(现在仍在还贷中,还有60w需还10年)是原先我妈的房子卖了之后去年贷款购买的,现在房子的房产证上有我妈,继父,我,和继父女儿4个人的名字。婚后买了两间门面房现价值100w(没有贷款),是用原先继父的房子卖了,再加婚后共同财产6年前买的,两间门面房的产权证上都只有继父的名字。由于继父多次殴打我妈,最近一次当我面打我妈,我情急之下和继父打了一架。他们夫妻感情不和,这次事件成为导火线,双方都想离婚。继父说离婚财产他拿两间100w的门面房,把那间产权有我们4个人名字价值100w现仍有60w贷款的居住房给我妈,请问这样分配合法吗?请问应该如何正确分配财产?这次继父打我妈,我和我继父打架的事件会影响到财产分配的比例吗?

离婚 2008-11-11 14: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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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你所讲述的情况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我觉得你继父的分配方法是不合理的,对于两间门面房虽然只有你继父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应当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予以均分。对于你们居住的房子属于你们四个人的共同财产,你和你母亲应该有一半的份额。 如果还有疑问或有其他问题也可致电律师热线13817973826(上海)或发送邮件到hediwei@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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