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住宾馆的时候认识一个女孩,可以说是一见钟情。在一起交往的时候用了不少钱,可我连她真是的名字和住址都不清楚。在期间有当面给的钱,有从不同账户汇入的。当面给的多些,没有证据。手机联系方式 比如:短信或通话记录可不可以做证据?还有就是从账户汇入的品条可不可以做证据?可不可以起诉?或是报警处理?最多有啥结果?

其他 2010-08-19 22: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