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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两岁多了,因感情不和,分手半年多了,我想要小孩抚养权,要怎样写,不想与他有任何纠纷。是不是还要写一份解除非法同居合同

调解 2019-10-09 14:3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双方同意协商,建议依法委托专业律师起草、修改“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并约定小孩的抚养权及抚养费 2、如果双方协商不了,建议依法委托专业律师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争取小孩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 无法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由谁来抚养子女,主要考虑孩子跟随哪一方更有利于其成长(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对10周岁以上的孩子,会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的,则判给对方可能性就越大。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可一次性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 如果男女 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合伙财产及债务、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 如果双方能协商,签订一份协议;如果不能协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
  • 如果没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写一份协议解除同居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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