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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个人养老保险2013至2015缴费标准

其他 2020-01-23 12: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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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劳动岗位后而建立的一种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险制度。它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
    被保险人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及丧葬补助费等。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被保险人按不同缴费比例共同缴纳。
  •   国务院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务院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明确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个人缴费标准分10个档次。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元、1000元10个档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指导意见》规定,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成。个人缴费。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人民政府应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指导意见》还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指导意见》指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一是从城镇居民的实际情况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指导意见》规定,参保范围限定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指导意见》进一步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限定为年满60周岁、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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