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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村委会二0一0年签订了承包村上国家级生态公益合同、合同约定公益林补偿基金归村上所有,林木可以砍伐。但是我去年发现生态公益林不准砍伐,而且我查了森林法和湖南省公益林补偿基金办法、我有权获得补偿。与村上多次协商未果,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问怎么办最好

行政诉讼 2015-04-08 13: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既然已经诉讼,则现在最关键的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组织证据并积极起草代理意见维权。
    【追问】现生已经到了判决最后期限,并已经开庭审理一次了,有可能驳回诉讼请求
    【回答】您好,及时委托律师依法上诉。
    【追问】您好:请问上诉胜算机会有多大
    【回答】这个当然还要看您的材料及结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而定,但是上诉一定要,否则就失去维权的机会了。
    【追问】请问要准备什么资料?我只有合同、林权证
    【回答】您可以把有的资料给我看看后,再决定维权策略及还需补充哪些证据。
  • 您好,您的问题我看到了,合同约定不能对抗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你也可以依照合同主张相关权益,详情建议携带合同面谈维权。
    【追问】请问现在法院已经历开庭审理一次有可能驳回诉讼请求,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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