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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告知单白色的没写罚款多少,5日后到交通管理局接受处理,这个会被罚款吗

行政诉讼 2022-11-12 14: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白色的告知单不罚款,白色的告知单是告诉违法人去交罚款的,本身不是罚款的决定。告知单就是一种告知行为,告诉机动车驾驶员他违法停车了,驾驶员可以携带这张告知单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完之后,交警部门会开具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交通违法告知单不是罚款单,告知单是告诉机动车驾驶人有违章行为,驾驶人可以携带这张告知单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处理完之后,交警部门会开具罚单。驾驶人凭罚款,到相应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告知单黄单子需要及时去缴纳罚单上的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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