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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8月13日星期五的时候向一个认识的人买了一辆二手的电动车。本来说好我把车骑去给修车的人看一下,看看车子有没有什么问题,可是他骑车来给我看的时候我有事情走不开,而且他信誓旦旦说他的车很好,于是我们就约定好说我先把1100块钱给付给他,然后再三天之内,如果我不要了他给我退钱,当时我想都是认识的人,反正也能找到他,就付钱了。可是才到晚上我,我就觉得车子很难骑,到处都有问题,朋友也跟我说太亏了,叫我能退就退吧,于是我给那人发短信说不要了,他短信回复说可以给我退钱,可是后来迟迟没有消息,于是我打电话给给他,他却说钱给了他女友被女友用完了,叫我给他两天时间他凑钱还我,说最迟后天(也就是星期天下午一定给我退钱),于是我等着。可是到了星期天他又找了很多借口说不退啊什么的,还关机不接我电话,现在过了那么久,我想问一下如果我走法律途径能帮我解决吗?关于他承诺退钱的那通电话我有录音,他说给我退钱的短信我也有保留,我能去起诉他吗?法律对于我这样的情况有保护的措施吗?因为金额不大,我不想请律师,我想自己给自己辩护可以吗?具体我需要准备哪些法律条款为自己辩护呢?

离婚 2010-08-23 14: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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