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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新商品房,去签合同的当天售楼小姐说那套房是她朋友转让的,她朋友要转让费2万,当时我也把2万元给了那售楼小姐,她是说她帮她朋有先收下(说是她朋友在外地),没有正式的收据,我要求让售楼小姐写一个收据,她要手写了一个收据给我。奇怪的是我跟她朋友之间什么手续都没有办,难道是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吗?我现在怎么去查那房子是不是真的是别人转让,凭那个收据我可以跟售楼小姐要回我的2万元吗?

其他 2015-04-10 09: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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