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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和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别人受伤,事后交警认定我们是同等责任,对方花了3万块钱,请问,我应该如何赔偿对方?(是交强险不谈责任,然后陪对方1万。还是交强险谈责任,我陪对方5千)

其他 2010-08-26 18:4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与我联系。
  • 在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承担。
  • 交强险是有责全赔的。
  • 答:交强险是不谈责任的。它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赔偿顺序:发生交通事故时,本着交强险先行赔付的原则,不够的部分再由商业保险补充。例如一起有责赔偿30万的致死交通事故,先由交强险中的5万元赔偿,其余再由商业险赔付。
  • 交强险非有责和无责两种赔偿限额,后者是最高1.21万,前者最高是12.2万。分为三部分,有责赔付是伤残死亡赔偿金11万,医药费1万,财产损失2000,如果是无责,那就是伤残赔偿10000,医药费2000,财产损失100。自己明细下对方的损失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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