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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女名叫周**,现住金河镇,开出租拉黑车为生,已婚,有老公有儿子,老公常年在外务工,此女道德败坏,不知廉耻,常年勾引我老爹,干涉我家事务,严重影响我家庭和睦,导致我母亲挨打受气,郁郁而终,如今更是登门入室,嚣张异常,此女常随我爸左右,挑拨我爸跟我和妹妹的关系,让我们的生活陷入非常混乱的局面,父子和父女的关系已推向边缘,我们刚刚失去了母亲,就剩父亲一个最亲的人,然而父亲对我们的态度只有冷言冷语,这个女的就不该遭到惩罚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中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女行为已严重超越道德底线,婚姻持续中又与他人非法同居数年,难道就没有法制机构可以制裁吗?

离婚 2015-04-13 13: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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