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12月,我在南京孝陵卫租了一套房子,但租给我的是二房东(这个当时我知道,他自己说明的),他讲他与房主的租期是到10年8月,现在不住了,想低价转租。于是我租了下来,付了2千元押金及六个月租金6千元。但是一个月后房主过来了,讲二房东的租金只交到了10年1月底,于是我只能重新和房主签合同并付了押金和房租。请问我该怎样通过法律手段,从原来的二房东那里拿回6千元的押金和租金?后来打电话就找不到他了

其他 2010-08-24 16:3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