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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2007年离婚时,约定房屋归女方所有,离婚后女方将房屋转让给男方,立有转让书(房屋产权一直是男方名字)。2008年复婚,女方将房屋转让款又用于夫妻共同开的店面以及归还债务方面(能列举出具体用途)。现在因为男方有婚外情,在宾馆与其他女人开房(近两月有六次,能取得宾馆开房记录),现在女方要求离婚,请问财产怎么分??

离婚 2010-08-24 17: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能证明你的卖房款实际偿还的丈夫债务的,可以要求返还,房子你无权分,有其外遇证据,可以多分复婚后合同取得的财产
  • 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如能证明用女方婚前财产归还共同债务,则分割财产时男方应偿还一半债务。如能证明男方有外遇,可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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