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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甲将名下房产卖给了乙,合法过户。但甲父母仍在房产中居住。 乙在未告知我这一情况的前提下,今天7月把房产卖给了我,合法过户。 现房屋交付日期已过,甲父母拒不搬出,乙无法交房给我。 请问律师: 1、我可否起诉甲父母侵占他人财产,对方是近80岁的老人,法院执行 是否有问题。如可以起诉,请问是否有时效性,多长时间内必须起诉。 2、我可否起诉乙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并追讨滞纳金且限期交房。起诉 的时效性为多长时间。 3、根据合同,逾期10日不交房我可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但房屋过户产生 的税费由谁承担? 4、起诉甲父母和起诉乙可否同时进行或有先后顺序,会不会因为起诉 一方而丧失起诉另一方的权利。 恳请律师指教,谢谢!

诉讼 2010-08-25 10: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可按侵权进行起诉,因其侵权状态一直存在,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2、可按违约起诉乙方,诉讼时效自双方发生争议之日起两年,你主张过权利的,可从主张权利之日中断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如终止协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二者不是同同一法律关系,不能同时起诉,你应当选择一个对你比较有利的起诉方式。
  • 1.可以,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房屋已经过户,你是物权所有人,从物权请求权的角度,你可以起诉甲父母。你是所有人,任何时候均可以起诉。 2.从债权的角度来说,你可以起诉乙不履行合同,承担违约。一般诉权为2年。 3.如果约定可以解除合同,当然可以解除。由于是乙方违约,他需要承担损失,产生的税费损失由其承担。 4.案由不同,不可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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