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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卖方签订合同后,已履行一半房款,由于房产证还没有下来,所以约定过户时交齐房款。现我已在该房事实居住一年。现卖方要解除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样的诉讼要求胜算有多大。另外我如何防止他一房两卖。如果发生,维权前景如何?谢谢。

其他 2010-08-25 1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需详询请来电咨询。
  • 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问题, 房屋属于不动产,未办理房证的房子是不允许买卖的,因此,你们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合同,不具有无权效力。因此,建议你抓紧时间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同时,办理房屋预告登记。
  • 你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卖方已违约。在诉讼时可以申请法院对此房产进行财产保全,这样卖方就不能更名
  • 你好,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建议带上所有材料到所面询,以便给予精确的咨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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