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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叫自己转岗,如果不愿意转岗。公司就当我不服从公司安排当我主动离职。这种做法合理不?

其他 2019-06-30 17:0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岗位,则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要求 ,如果公司坚持调岗,则可以辞职要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工作岗位,则需要调岗。如果员工单方面离职的,则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提供工作岗位等,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离职可能会发生劳动纠纷,对于这些劳动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离职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为: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就需要出具离职证明,所以离职一年后劳动者可以和原用人单位协商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 您好,不合理。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申请进行仲裁
  •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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