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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进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五天八小时制,后来过了二年,岗位调整,我每个月要多上一天,不算加班费,还有公司20号之前放上月工资,但有时过了十多天才放,另外,我是一名主管,参加公司的值班,8:30——17:30为上班时间17:30---次日8:30为值班时间,公司只支付50的值班费,节假日24小时在公司值班,8小时算上班,16小时的值班费也只有50元,8小时用来调休息一天,不计任何加班费,还有我的工资每月有五千多,每月社保只交一百五几块,这些公司都违法吗?还有我现在跟公司签的是无固定期合同,如果公司辞退我,怎么赔偿,我仲裁又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15-04-15 06: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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