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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甲乙两方房屋地争执;早上去协商但是没协商好,由《甲》去找老辈知情者准备中午协商,中午《甲》女方 还没准备好,《乙》就打电话叫《甲》进去巷子里,《甲》接起电话,《乙》就骂《甲》《滥屎》, 《甲》愤怒就反骂《背时鬼》, 《乙》挂了电话过来就之间打了《甲》,还用木头打之,致使《甲》多处受伤,以后几天《甲》疼痛无法多次打针,吃药,无法做事情。经法医鉴定属于《轻微伤》。向这种事件《乙》方应当负怎样的《民事赔偿》责任呢 !

争议解决 2010-08-27 17: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由伤人者承担致他人伤害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责任。由于仅是轻微伤,够不上刑事处罚,但公安可对乙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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