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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其他 2010-08-28 16:0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你可得到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资包括你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在内的所有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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