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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因不为企业,不能买生育保险。本单位有一临时女工,今年10月生了小孩。单位给她买了养老和医疗保险。请问她生小孩后费用怎样报销。如果由单位报销,应报多少,有哪儿部分组成。听说还有营养费,怎样补,有没有依据。还有,我单位临时工工次分为三块,一块是基本工资,也就是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第二块是工资工资,是本单位为鼓励临时工长期留用而设立的。第三块是绩效考核工资,有详细地标准。因为该女工休产假后,未参与绩效考核,就只发了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这样做妥否。盼答复。

妇女儿童权益 2008-11-12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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