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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结婚是经人介绍,半年后结婚,一直没办结婚证,孩子不到一岁时才办的。当时家里收的财礼钱是5万,这5万都是给家里面买的家具、家电、和床上用品,他家就是个空房子,其余都是我家准备的,而我家给我的陪嫁钱是八万。结了婚后我就没上班,主要是怀孕了,他不但把他的工资都给他自己家外,我也几乎花不上他的钱,孩子大了也没给过抚养费,都是我自己上班攒下的钱给孩子话,而我花在他身上的钱大大超过他给我的。在怀孕时还出了2万给他家盖房子,并承诺门面钱让我收,可在此同时家里也大吵了一架,回来后就再也没提过这个事! 如果我提出离婚的话,孩子谁抚养?我家给我的陪嫁钱不会给他吧?而结婚我买的家具还有其他怎么分配?结婚后给他家出的盖房钱怎么算?我现在没有工作也不能保障我的生活。具体怎么分配?

离婚 2010-08-29 12: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孩子的抚养,是按照谁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生活,成长,学习教育更有利的原则来确定的,你家给的陪嫁钱,买家具的钱你可以要回,但是婚后给他家出的盖房屋的钱应当属于赠与,不能再要回来了,至于你现在没有工作,在离婚时他应当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
  • 你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是要平分的。
  • 你好,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不满2周岁的话,一般由女方抚养。已经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的,无需返还彩礼。详情可来电咨询。
  • 孩子由你抚养的可能性较大,至于财产争议把握在婚后取得的财产,就由你们平均分割,但鉴于你的情况,可以要求多分些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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