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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4年4月入公司,一直做到现在,我所在的职位为是运输电池危险品工作(船务操作人员),需要参加危险品培训并拿到资格证后,才有资格签名运输单据,但此签名涉及到责任重大,如果运输过程出现问题,将是违反法律、与企业责任一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我向公司申请可以希望可以有此技能的补助金,反之,就暂不考虑参加培训,但公司拒绝申请,同时以此为借口解雇我,请问这是合法吗?如果公司解雇我,将是如何赔付?我还有10天的年休假未休呢,现在观察到公司开始对我的工作,安排人员转移我手头上的工作,不再将工作继续分配到我来操作。

其他 2015-04-23 02: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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