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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与股东A去年2月成立了一个公司,注册资金1亿,各占百分之50股份,章程规定去年2月各出资250万,然后根椐公司发展需要各自按比例出资。几个月后,公司投资了一个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我于去年注资2000万,但股东A至今不但分文未投,还连哄带骗向我私人借走数佰万未还!现项目仍缺资金,需以公司名义对外融资。请问:我现在应注意什么?如何取消其股东资格?如果公司有效益了,他是否有资格参与分配?我们都在公司上班,但暂时未领工资,平时的费用在报销。

其他 2015-04-22 17: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只要对方还是股东那么产生效益了她就可以要求分配的,私人借款你可收集相关证据及时起诉要求偿还的,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可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
  • 未按章程要求出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股东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退出机制,按照章程办理,私人借款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建议携带相应材料,当面咨询分析
    【追问】另外请问:如果这样继续下去(对方未出资),当公司有利润了,他是否可以参与分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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