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订婚同居后生有一女,彩礼十万,如果分开,南方可以要回彩礼么?

其他 2015-04-22 20:2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行为。返还彩礼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造成生活困难的。(后两种情况是以离婚为前提的)。鉴于你所说的情况,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因为你们已经同居并且育有一女,法院可能会调解,或判决让女方返还一部分彩礼。
    【追问】彩礼分两次给女方,一次42000,一次60000,但现在女方只承认16000,且说男方欠她141000,现在可以证明十万彩礼属实,但如果女方不给怎么办?
    【回答】你好,你们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介绍人介绍认识的。如果是经人介绍的,那么介绍人是可以作为证人的,你可以采取录音或者你们几个人在一起说这个事时你录音。另外,女方说男方欠女方钱的事与该离婚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另外,假若真的是男方借女方的钱,也要看借钱的时间是同居前还是同居后,是个人使用还是用在和女方共同生活上,这是事关借钱的性质的。 你可以给我打电话,详细告诉我细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不是三两句就能说清楚的,因为这不仅牵涉到债权债务,你的情况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彩礼的返还等
  • 你好,要回彩礼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孩子由你抚养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可以提出返还要求。
  • 不可以在要彩礼。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彩礼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周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