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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合同时并未在合同中写明具体工作量,今年3月开始,领导有意加大本人工作量,造成本人工作时常需要加班半小时到一个小时才能完成当天工作且无加班费。公司还要加大本人工作量,本人提出拒绝,公司说要么我自己辞工,补偿我1,2个月工资,要么以我不服从公司安排为由开除我,没有任何补偿。我已在公司工作近4年了。我该怎么做?因为工作量大已造成严重心里困扰!

其他 2015-04-24 15: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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